网站备案短信核验介绍
发布时间:2020/05/09
备案信息提交管局审核时,备案主体负责人和(或)网站负责人手机号码中,将会收到工信部发出的短信息验证码。需在 48 小时内完成短信验证,备案申请才能进入省通信管理局的审核程序。目前,**甘肃省、西藏自治区、宁夏回族自治区、海南省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、青海**、**天津 、山西省、内蒙古自治区、黑龙江省、浙江省、安徽省、福建省、山东省、河南省、湖北省、湖南省、广西壮族自治区、重庆市、四川省、陕西省、云南省**已开通备案短信核验省份。向以上省份通信管理局提交备案申请的用户,必须完成手机短信息验证后,备案申请才能进入省管局系统待审核。收到短信验证码后,请及时登录省通信管理局网站输入验证码,完成验证。若 48 小时内未完成验证,则备案信息将被退回。
目前适用省份
甘肃省、西藏自治区、宁夏回族自治区、海南省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、青海、**天津 、山西省、内蒙古自治区、黑龙江省、浙江省、安徽省、福建省、山东省、河南省、湖北省、湖南省、广西壮族自治区、重庆市、四川省、陕西省、云南省。**
各省短信验证平台
您在备案信息中填写的主体负责人、网站负责人手机号码收到工信部发出的验证码后,需及时访问备案所在省通信管理局网站,单击 备案短信核验 进入核验页面, 填写证件号码、验证手机号和验证码,完成验证。
验证码发送原则
- 仅针对备案订单新增或变更的主体负责人和(或)网站负责人手机号码发送短信验证。不变更,不验证。
- 主体负责人和网站负责人为同人时,仅发送一个验证码(“同人”判断标准为手机号码相同即为同人)。
- 仅发送验证码备案信息中填写的主体负责人、网站负责人的手机号码。
- 若手机号码变更后,则发送验证码新手机号码。
- 验证码为 6 位数字,且验证码不重复。
- 如未收到,您也可以访问备案所在省市管局网站,手动重新发送验证短信。
验证码有效时长
验证码 48 小时以内有效。您需在 48 小时内,访问省管局网站,并输入证件号码、验证手机号和验证码进行验证。
手机号码短信验证通过后,您的备案信息将流转管局审核。
若 48 小时内,没有进行验证或验证失败,备案信息将会自动退回接入商。需您重新提交备案申请,再次进入短信验证流程。完成短信验证后,备案申请信息才能递交省管局审核。
验证码发送号码
电信、联通、移动用户收到的短信验证码的发送号码为固定号码。若为虚拟运营商用户,则无固定验证码发送号码。
- 电信接入号:106598051001
- 联通接入号:10655113
- 移动接入号:106575000130
- 虚拟运营商将根据手机号码类型,根据不同对应运营商发送。
如何进行短信验证?
需验证的手机号码收到工信部发出的验证码短信后,请及时登录备案省市管局网站,完成短信验证。
1.访问备案所在省市管局网站,单击管局网站页面上 备案短信核验 按钮,进入核验页面。
2.填写信息:验证码、手机号码、证件号码后六位数,完成图形验证,再单击 验证 。
验证通过后,系统提示核验完成。如果您的备案订单中,还有其他需验证的手机号,请继续完成。
注意:
- 如果您的信息输入错误,或输入的三条信息(证件号码、手机号码、验证码)不匹配,则系统找不到对应的订单。系统提示找不到记录。请核实信息后,重新输入。
- 如果负责人证件号码输错 5 次以后,系统提示短信核验失败。您的备案申请信息将被工信部系统退回。